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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明年1月1日起 公立医院92项服务价格放开

    时间:2017-12-30 06:11:00  来源:  作者:

    生活报12月30日讯 2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通知强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放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包括新生儿复苏、电子耳蜗植入术、肺移植术等92个医疗服务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和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要通过多种方式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并保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患者可自愿选择使用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医院在提供服务前要履行告知义务。各级物价、卫生计生、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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