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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时间:2018-01-03 09:49:04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月3日讯 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人社局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牡丹江市开始启动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补贴标准将按照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照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根据5%或9%缴费档次,分别按照每人每年533元或962元标准执行。

    据介绍,2017年,牡丹江市区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555”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信息网上录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女性从年满45周岁、男性从年满55周岁下月开始享受补贴,女性年满50或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及特殊工种、病退等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停止享受补贴。享受政策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此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含技师学院高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教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牡丹江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社保补贴实行缴费地办理原则,其中,户籍和缴费地为本市人员,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户籍为外地,但在本市缴费人员,到市就业局社保补贴科办理。在补贴期限内领取失业金人员、持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干部不得办理社保补贴。持农业户籍的农民不得享受社保补贴政策,但以下三类人员除外,即按城镇人口安置的失地农民、原国企并轨改制人员和农林牧渔四场人员,此三类人员需在农业户籍变更为居民户籍后,方可办理“455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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