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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将对未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时间:2018-01-03 16:40:04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月3日讯(记者庄园 编辑彭佳丽)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对于目前未在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发布并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哈市开始实施《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网络预约平台需在哈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才能在本地从事网约车运输。从哈市启动网约车相关登记、注册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有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全在用车4家网约车平台取得了在哈经营执照。记者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此外,还有3家网约车平台经营牌照正在申领当中。

    在网约车平台取得运营资质后,从事网约车运营的驾驶员也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上岗。截至去年12月份,哈市申报的网约车驾驶员共约3000人,截至昨日,已有约600名驾驶员取得《驾驶员证》,预计至下周,取得运营资质的驾驶员将达到1000名。

    驾驶员取得驾驶证后,可为符合规定并已于去年完成首批投放网约车登记的车辆办理手续后,即可正式上道从事网约车运输。对于未取得相关证照便从事运输的网约车平台及个人,一旦查实行管部门将进行处罚。其中,可处以平台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驾驶员上限罚款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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