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4日讯(记者 张隽珊 迟亦达 郑通 编辑 李 )4日下午,记者从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获悉,经会议选举,刘兴东为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兴东
刘兴东同志简历
刘兴东,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黑龙江省绥化人,1988年1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1985.09―1989.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9.07―1995.09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科员
1995.09―1996.12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副科级侦察员
1996.12―1998.08黑龙江省公安厅二处经保科副科长
1998.08―1999.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
1999.04―2000.04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正科级)
2000.04―2000.06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秘书(副处级)
2000.06―2002.06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2002.06―2004.0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1.01―2003.01黑龙江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职学习,获文学硕士学位)
2004.03―2007.09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7.09―2009.12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副厅级)
2009.12―2012.01中共绥化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1―2016.02中共绥化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2―2017.12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12―2018.01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选
2018.01― 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