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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适龄男性公民要进行兵役登记 拒绝兵役登记两年内不得升学

    时间:2018-01-09 12:41:58  来源:  作者:

    生活报1月9日讯 记者8日从全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凡常住户口在我省的适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符合征兵条件标准,均应进行兵役登记。而且从今年开始,男性适龄公民不参加兵役登记的,在办理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和入学手续,以及考公务员等方面都将受到严格限制。

    兵役登记对象: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含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如何登记: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兵役登记通告要求,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适龄公民无论是否符合征兵条件标准,都要进行兵役登记,而后根据身体、政治、文化等实际情况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

    未登记后果:户籍为省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在其户籍信息中注明“拒绝兵役登记”。

    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碍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填报虚假兵役登记信息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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