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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安监局开展安全工作提示 加快玉米燃料乙醇项目落地

    时间:2018-10-16 15:36:26  来源:  作者:

    东北网10月16日讯 (记者 张璐) 记者从黑龙江省安监局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为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全省玉米燃料乙醇项目落地,印发《全省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对大庆、双鸭山市政府及富锦、北安、海伦、鸡东、宝清、桦南、巴彦县(市)政府,做好乙醇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提示。

    《提示函》要求,各地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信部通知规定,确保新建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必须建在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内;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规定,对新建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开展个人与社会可接受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基础上,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敏感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指导新建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开展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按规定组织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针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示,通过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全程服务、跟踪指导,最大限度管控安全风险,为全面提升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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