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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市7月底前主城区四环内再无废品收购站

    时间:2019-03-20 10:22:33  来源:  作者:

    生活报3月20日讯 记者19日从哈尔滨市城管局获悉,《哈尔滨市废品收购站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依据《方案》,哈市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以回收企业、物业企业、保洁人员和专业回收人员为基础,以定时定点流动回收车、电话和网上预约为辅助,以集团运输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实现主城区四环以内、其他区建成区以内无废品收购站的目标。

    《方案》提出,将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四个区废品收购站从四环以内清理转移至四环以外;将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和双城区五个区废品收购站从建成区以内清理转移到建成区以外进行经营。

    清理无照废品收购站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由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城管、城管执法和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扣押经营工具、设备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限期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将对其进行联合清理。

    ◎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凡不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备案手续不齐全的,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限期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将对其进行联合清理。

    ◎对流动商贩收购废品的清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时间表:哈市集中清理和建立回收体系的时间段为4月1日至7月底。5月底前,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清理完毕。6月底前,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全部责令停业整改。7月底前,逾期未整改且未补办相关手续的,集中清理完毕。

    实现废品上门回收

    四环外规划回收疏导点位

    据悉,哈市将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信息化平台,居民可充分利用企业的热线电话、手机客户端下单,或采取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平台的收集模式,实现线上下单、电话预约,线下上门收购的交易新模式,或由回收企业的流动回收车,承担上门回收(也可由居民直接送至流动收购车)的方式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方案》提出,哈市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各区政府配合,在四环外规划适宜场地作为废品回收疏导点位。5月底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各区政府指定疏导点位,6月底前达到投入使用功能,确保废品收购站清理取缔后,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工作正常运行,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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