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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林区中院晒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成绩单”

    时间:2019-09-20 00: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9月20日讯(孙艳丽 记者 安泽)20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林区中院2019年上半年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5件

    发布会指出,2019年1-6月林区两级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5件,判处犯罪分子89人。其中,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22件32人,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22件26人,非法狩猎罪6件6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3件23人,失火罪1件1人,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1人。

    共判令被告人植造生态修复林2141.4亩

    林区中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司法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创新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新模式,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令生态修复。2019年上半年,林区两级法院共判令被告人原地或异地植造生态修复林2141.4亩,种植红松、落叶松、水曲柳等树木5150株,缴纳生态修复金904116.93元,赔礼道歉9人次,切实弥补了因破坏环境给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展示了林区法院用司法力量修复、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构建起多单位联动的环境资源综合治理格局

    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认识不统一、执行标准不统一、衔接配合不到位、信息共享不及时、监督管理不全面等多方面问题,林区中院积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司法局等单位的信息交流、工作互动、座谈研讨,通过联合发文、联合行动等方式,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中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

    配合,逐一打破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综合执法办案壁垒,建立健全多单位联动互动机制,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成效。

    据悉,下一步林区中院将进一步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有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保护森工林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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