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黑龙江新闻 > 黑龙江省首例!密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连春回国投案
  • 黑龙江省首例!密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连春回国投案

    时间:2019-09-24 00: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9月24日讯 (盛季轩 记者王春颖) 9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李连春主动回国投案,并已退还大部分贪污所得赃款。这是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追逃追赃工作不松劲、不停步,在“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又一工作成果。李连春也成为我省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个从国外劝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李连春,男,1953年11月25日出生,黑龙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2013年9月外逃,2015年4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李连春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巨额项目经费,涉嫌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追逃追赃工作由鸡西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在对李连春开展追逃工作中,办案部门因案施策,追逃追赃并重。一方面,通过采取冻结其房产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打劝结合,以打促劝”;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李连春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打消李连春思想顾虑,促使其决定回国投案。

    走下飞机的李连春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这些年在国外度日如年,无法摆脱心灵上的煎熬和痛苦。回到国内以后,我感到精神上的负担一下子减轻了很多。我想以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那些仍在国外的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国投案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获得最好的结局。”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李连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公款后外逃,性质恶劣。其迷途知返,积极退赃并主动回国接受调查,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李连春的归案再次证明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难逃法律制裁,对腐败分子盗窃人民的财产,必须如数追回、还给人民。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更好服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