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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家旅行社停业整顿 黑龙江省文旅部门实施重点行政处罚25起累计罚款46万元

    时间:2019-09-27 00: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9月27日讯(记者 霍枭涵) 记者从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今年入夏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边境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出境旅游市场暗访、A级旅游景区及周边专项检查、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共实施重点行政处罚25起,累计罚款46万元,14家旅行社被停业整顿,1名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公告如下:

    一、旅行社

    (一)哈尔滨康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

    处罚结果: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二)黑龙江省天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

    (三)黑龙江省铂川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四)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五)哈尔滨市松花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未妥善保管团队档案。

    处罚结果:处1万元罚款。

    (六)黑龙江省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接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处罚结果: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七)黑龙江龙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道里分公司)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处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罚款。

    (八)哈尔滨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由:未妥善保管团队档案。

    处罚结果:处5000元罚款。

    (九)哈尔滨江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3个月。

    (十)哈尔滨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边境业务。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处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罚款。

    (十一)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尊荣分公司)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边境业务。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罚款。

    (十二)黑龙江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

    (十三)牡丹江鹏辉国际旅行社

    违法事由:超范围经营边境游业务。

    处罚结果: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3900元,并处罚款2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十四)绥芬河松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接待不足额支付接待费用的边境游旅游团。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3个月。

    (十五)绥芬河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处罚结果:处5万元罚款。

    (十六)绥芬河新远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5万元罚款。

    (十七)绥芬河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未妥善保管旅游团队资料。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6万元罚款。

    (十八)康辉集团黑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绥芬河分公司

    违法事由:未妥善保管旅游团队档案、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

    处罚结果:处5.5万元罚款。

    (十九)绥芬河九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

    处罚结果:处5万元罚款。

    (二十)绥芬河三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未妥善保管旅游团队资料。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3个月,并处6万元罚款。

    (二十一)哈尔滨铁路国际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绥芬河祥龙分公司

    违法事由:未妥善保管旅游团队资料。

    处罚结果:处5000元罚款。

    (二十二)绥芬河新起点旅行社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未妥善保管旅游团队资料。

    处罚结果:处1万元罚款。

    (二十三)东宁亨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

    处罚结果:处1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该公司停业整顿1个月。

    (二十四)东宁华宇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由: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不规范。

    处罚结果:处2万元罚款。

    二、导游员

    (二十五)姜萍

    违法事由: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及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并处2000元罚款,暂扣导游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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