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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鸭山市创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综述

    时间:2019-10-11 00:00:00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以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为契机,以“百日攻坚战”为抓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一方平安和谐稳定。

    全市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未发生影响政治安全案(事)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未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极端案(事)件,未发生破坏经济秩序、经济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

    严格落实社会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目标责任状,由市委书记、市长与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签状,市委主管领导与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单位签状,共同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市委书记宋宏伟10次做出批示,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增加分值,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要通过打击黑恶势力,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市长郑大光先后深入到县区和公安部门专题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市扫黑办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组织部门集中攻坚,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斗争格局,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0个;破获刑事案件178起,刑拘204人,查封扣押涉案资产1.09亿元;批捕144人,提起公诉26件150人,一审判决18件11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3件,涉及60人;清理不胜任、不尽职村组织书记61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0个,提前4个月完成消灭56个“空壳村”的目标任务。

    “百日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发动了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市扫黑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双鸭山市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加强政法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扫黑除恶工作联动制度,共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侦办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2个,又立刑事案件37起,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20人,刑事拘留14人,批捕12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件17人,认定涉恶并提起公诉3件10人;审判机关受理一审2件8人,审结5件23人,形成强大威慑。1~8月份,全市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0.1%,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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