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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执结变更抚养关系执行案

    时间:2019-11-01 00:0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东北网11月1日讯(胡常慧 刘鸿鹏 记者 佘雨桐 赵红星) 只要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就有强制执行力,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行为。大庆市马某某与刘某分手后,偶然得知刘某已经生下俩人的孩子并送给亲属抚养,便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近日,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执结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执行案件。

    马某某与刘某在网上相识、相恋,经过两年交往,因性格不合分手,当时刘某已怀有身孕。将孩子生下后,因无经济来源和抚养能力,刘某无奈之下得将孩子暂时委托给一个远房亲戚照顾。期间,刘某始终未告知马某某自己怀孕生子的事实。后来,马某某偶然得知孩子的存在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孩子由马某某抚养。

    大同区法院执行局收案后,当即来到孩子的暂养地――刘某的远房亲戚张某家。此时,孩子正在和张某夫妻二人嬉戏打闹,场景和谐而温馨。长期的照顾抚养,早已让三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孙浩说明来意后,张某夫妻紧紧地抱着孩子,流下眼泪,不忍分别。面对此情此景,工作人员决定暂不执行,给张某夫妻和刘某一段缓冲期。

    国庆前夕,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张某家。从情与法、义与理的角度反复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上午近四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张某夫妇二人的心结终被打开,答应把孩子交给马某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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