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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动态目录出台

    时间:2019-11-05 00:00:00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东北网11月5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更好开展,便于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我市出台了《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动态目录》。

    其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针对各类企业职工。对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训补贴。培训主体为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针对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训补贴。培训主体为企业、职业院校。

    劳动预备制培训,针对“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参加1-2个学期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学期2700元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同时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培训主体为职业培训机构。

    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照《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齐财规审[2018]2号)中的《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执行。培训主体为职业培训机构。

    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按照《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齐财规审[2018]2号)中的《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执行。培训主体为职业培训机构。

    创业培训,针对具备条件拟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已创办企业的就业重点群体。按照《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齐财规审[2018]2号)中的《齐齐哈尔市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执行。培训主体为职业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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