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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开始申请鉴定

    时间:2017-08-08 19:32:05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马戎 徐觅

      东北网8月8日讯 备受关注的牡丹江市2017年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已于昨日正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人社部门提醒申请劳鉴人员,对照确认自己的病情或致残程度后再行申报。

      据介绍,申请所需具备的条件为,停止工作连续医疗修养12个月以上仍然不能工作,并且经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有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本人自愿申请(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申报时需提供三级以上医院确诊医疗终结以后出具的住院或治疗结论性病历;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书》(到申报地填写没有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用人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将申请人名单公示5日后申报);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由市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的,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按照《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执行,对照确认自己的病情或致残程度,然后再行申报。申请劳鉴人员所提交的病历资料必须真实,一经核实发现虚假病历,将取消劳鉴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先天性疾病程度,不予进行鉴定。申报受理地点:市社保服务大厅二楼21号窗口(西一条路、平安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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