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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面向全社会发布绿化状况公报 打造滨水生态绿城

    时间:2017-04-10 21:38:21  来源:荆楚网  作者: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赵静 刘爱)武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于今年“3.12植树节”面向全社会发布《2016年武汉市绿化状况公报》(附全文)。

      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全国一流的园林城市”的目标。为凝心聚力、统筹推进生态化大武汉建设,以《公报》形式全面总结和反映上一年度绿化状况,对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全市人民爱绿、建绿、护绿、享绿,营造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报》涵盖义务植树、园林建设、造林绿化、部门绿化、林业产业、资源管护、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以翔实的数据来反映2016年武汉绿化总体情况,彰显全市上下共同参与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工作成效。

      《公报》表明,2016年全市完成城市绿地建设面积783.3公顷、“绿满江城”植树造林4.1万亩。全年市民义务植树活动达222场次,植树56万株。全市已建成城市公园76座,面积3298公顷,免费开放71座,年游客接待量逾9000万人次。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07亿元,增长15.6%。我市湿地面积1624.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9%。已建立沉湖、上涉湖、涨渡湖、草湖、武湖等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2.8万公顷。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65%,绿地率34.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2.88%,森林蓄积量525万立方米。

      据悉,《公报》发布工作自今年起将步入常态,每年的3月都会通过新闻媒体对上年全市绿化状况对外发布。

      公告原文如下:

      2016年武汉市绿化状况公报

      武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2日)

      2016年,全市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在汉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持续推进园林大建设、国土大绿化、资源大保护,巩固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开启了“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新征程,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市完成城市绿地建设面积783.3公顷、“绿满江城”植树造林4.1万亩。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65%,绿地率34.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2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22.88%(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蓄积量525万立方米。

      一、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陈一新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目标,并要求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全国一流的园林城市”。 市长万勇对“绿满江城、花开三镇”亲自部署,大力推进“拥抱绿水青山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月26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市直机关单位负责人、绿色志愿者及部分市民群众,在东湖绿道湖心岛参加义务植树,栽植紫薇、水杉、樟树、桂花等树600多株。

      各区各部门层层发动。各区(功能区)区委(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非常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先后组织区直机关、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实施绿化、彩化、美化工程。新洲区开展“每人十棵树、一年千万株”义务植树大行动,大力实施“三边一山一网”植树造林,成为2016年春季义务植树开展时间最长、活动场次最多、栽植树木数量最多的区。

      义务植树机制不断创新。在全国率先建立常态化义务植树平台——“绿色林林7”网站,实施互联网+义务植树,组织开展“种一棵咱家的树”主题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点增加到19处,并增加了手机报名方式,组织各区因地制宜开展了“模范林”、“双拥林”、“三八林”、 “共青林”等义务植树主题纪念活动,不断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高潮。全年市民义务植树活动达222场次,植树56万株。

      二、城市园林建设亮点纷呈

      一批重点工程闪耀面世。以项目为重点,一批重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陆续开工、竣工,不断完善“一心两轴五环六楔多廊”城市生态格局。武汉园博会圆满闭幕,荣获C40城市大奖、2016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东湖绿道一期建成开放,全长28.7公里,植树2.12万株,绿化面积60公顷,入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中山大道综合景观改造工程盛大开街,百年老街焕发新颜。轨道交通6号线沿线22个站点绿化工程,栽植乔木1.44万株,绿化面积22公顷。机场三期景观绿化工程以水杉为基调树种,植树2.52万株,绿化面积58公顷,打造出“杉映天河”绿化景观。

      城市园林品质进一步提升。新改续建滨水公园15座,其中新建汉阳区墨水湖、硚口区汉江江滩、竹叶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薇湖、青山区江滩、新洲区柴泊湖等公园6座,改造提升7座,续建2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将二妃山垃圾场建成城市公园。江岸区、江汉区等利用城中村改造,实施控规绿地建绿,新建石桥等“三小”绿地21处。武昌区、洪山区等实施三环线以内44座立交匝道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种植乔灌木2.8万余株,绿化面积285公顷。续建、拓宽三环线生态带17.5公顷。有序推进“花开三镇”,重点充实和提升城市环线、迎宾线、赛事线、城市窗口、城市干道等道路花卉景观,布置花卉10公顷,栽植夹竹桃、藤本月季、云南早樱、山茶、茶梅等花灌木8万株。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等大规模推进绿道建设,新建绿道304.6公里。

      城市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管护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已建成城市公园76座,面积3298公顷,免费开放71座,年游客接待量逾9000万人次。公园管理制度不断健全,42座主要城市公园纳入日常养护管理考核范围,养护管理良好率100%,问题即时整改合格率94.8%。在31座公园积极探索推行市民园长参与管理,促进了共治共享,市民园长工作经验被国家住建部推介。对全市1732条城市道路、3000公顷城市道路绿地及其街旁绿地,列入绿化养护管理,其中实施一级绿化养护的道路240条,养护达标率96%。借助“大城管”机制和电视问政平台,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累计发现和及时整改道路绿化养护问题30余万处,共补栽乔灌木3万余株,色块、地被植物、绿地花卉158公顷,绿地降土面积45.8公顷,整形修剪行道树1万余株,整改合格率达98%。

      社会绿化氛围日益浓厚。着力打造“公园大课堂”主题活动,彰显公益特色,先后邀请专家、作家、老师128人开讲创意课程,发挥公园科普、教育功能,服务市民家庭逾3500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开展“植物医生问诊日”、“园艺沙龙”等活动,帮助市民解决家庭养花技术问题,累计接待市民1.5万人次。举办解放公园郁金香展、青山公园杜鹃节、和平公园月季展、沙湖公园荷花展、第33届金秋菊展等花事活动,吸引大批市民游客观赏。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荆门)菊花展览会,荣获大奖2个、金奖17个。组织花园家庭评选和惠民送花活动,评选花园家庭100家,送花到16家敬老院、1000户家庭,让市民共享绿色福利。

      三、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绿满江城”。继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上年完成“绿满江城”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后,黄陂区、新洲区和江夏区均提前完成目标,共实施造林绿化4.1万亩(其中:黄陂区1.97万亩、新洲区1.64万亩、江夏区0.49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55.9%,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造林绿化任务,率先实现 “绿色全覆盖”和应绿尽绿。黄陂区森林面积占全市46%,森林覆盖率达36%。

      全面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1.4万亩,防护林造林0.5万亩,血防林造林0.3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3.2万亩。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江夏区积极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区,建设绿色示范村26个,实施180个村的绿化提升,完成京港澳高速、青郑高速通道绿化2万株,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江夏区五里界街、蔡甸区索河镇被省绿委、省林业厅命名为湖北省“森林城镇”,全市有黄陂区蔡店街源泉村等108个行政村被命名为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

      四、各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市城建委加强协调,市城投、地产、地铁等平台公司积极参与,建立同步推进项目配套绿化工作机制,新建市政道路工程配套绿化56.58公顷,改建绿地20.6公顷。

      市交通运输委全面推进绿美廊道建设,累计完成国道绿化205.23公里,绿化率92.79%;省道绿化411.63公里,绿化率94.02%。2016年完成武嘉线、荷土线、蔡孝线、阳枫线、黄孝线公路绿化,共植树1.48万株。

      市水务局加强沿江、环湖岸线、堤防绿化建设,水生态、水景观持续提升,累计绿化江滩51.3公里,建成江滩公园绿地558公顷,绿道32.3公里。其中,2016年新建绿地27.44公顷。

      市房管局通过行业管理,促进新建小区绿化建设和全市小区物业绿化管理,新增小区附属绿地面积6公顷,植树8万株,不断提升小区绿化水平。

      市教育局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积极开展“园林式学校”创建工作,累计建成市级“园林式学校”120所、省级“园林式学校”21所。其中,2016年植树6750株,建设“园林式示范学校”15所。

      武汉铁路局结合“和谐站区”建设,栽植灌木15.1万株、乔木1.4万株,并结合武孝城际武汉段建设开展绿化造林,形成绿色通道。

      武汉警备区及驻汉部队积极参与驻地植树造林,大力支持地方绿化建设,参与3500人次,义务植树3万株。

      市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责,积极支持,充分发挥了带动和保障作用。

      五、生态林业产业方兴未艾

      林业产业是重要的生态绿色产业,是现代都市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支撑。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07亿元,增长15.6%。

      林业产业基地规模不断扩大。以苗木花卉、干鲜果、工业原料林为主的产业基地规模逐步扩大,产业区域特色布局初步形成。全市林业产业基地总规模达120万亩,产值48亿元。以武汉林业集团省级科技产业园为引领,以新洲区仓埠桂花园、江夏区五里界花博园、蔡甸区九真彩叶园为示范,苗木花卉产业结构在发展中得到优化。培育名优新特品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提质增效。江夏花博园举办首届迎春花会,受到市民欢迎。

      林产品加工加快升级。瞄准中高端消费市场,加快传统木材加工业改造和产品升级,完成加工业产值20亿元。重点开发新型环保装饰板材、人造板、体育运动地板、智能木屋等新产品;加快汉产中高档家具研发,促进汉产家具产品提档升级;森林食品加工企业采取“企业+基地+农户+加工”等经营模式,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生态旅游业蔚然兴起。充分利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赏花游基地、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等生态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业,吸引旅游人数达3000万人次,实现产值80亿元。黄陂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新洲仓埠桂花文化旅游区、江夏梁子湖—青龙山森林休闲旅游区、蔡甸后官湖—索河湿地生态旅游区、东西湖郁金香主题公园及府河湿地、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东湖国家湿地公园,已初步成省、市乃至全国市场上叫得响的生态旅游品牌。

      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全市现有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46家,年营业收入75亿元,上交税金3亿元,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湖北九森林业、武汉林业集团)2家。福汉木业集团、湖北康欣科技、湖北中金林业、武汉木兰天池、武汉东方园林、武汉林业集团等6家公司资产总额均过5亿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7个,年销售额1.5亿元。

      六、生态资源管护不断加强

      森林林地资源管理规范。全市林地226.5万亩、森林面积181.6万亩,完成了林地变更调查与国土数据对接工作。严格实行林地定额管理,强化用途管控,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严格限制经营性项目占用林地。强化森林采伐管理,严禁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全市89万亩生态公益林建立了数据库,实现“一张图”信息化管理。对九峰、青龙山、嵩阳、九真山、素山寺、将军山、马鞍山等七个国家森林公园加强了保护。

      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加大。我市湿地面积1624.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9%。湿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沉湖、上涉湖、涨渡湖、草湖、武湖等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2.8万公顷。东湖、金银湖、杜公湖、后官湖、藏龙岛、安山等6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潴洋海、索子长河、桐湖、木兰花溪等4个省级湿地公园管理不断规范,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成立了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保护联盟,开展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协同合作。蔡甸区保护和修复湿地的做法得到省林业厅充分肯定。

      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得力。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鸟类资源监测和保护,在府河发现全球总量仅存500只左右珍稀濒危的青头潜鸭,长江江滩发现国家一级保护的黑鹳,涨渡湖上万只红嘴鸥越冬。开展野生动物救治和疫源疫病监控,及时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我市湿地野生动物413种、维管束高等植物408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呈恢复性增加。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的法规规定,对1282株古树名木实行分级挂牌保护(其中一级54株,二级257株,三级971株)。

      森林安全得到维护。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发生森林火警火情34起,受害面积120亩,比上年下降11%,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积极做好林业外来物种入侵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19‰、无公害防治率98.03%、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1.49%、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森防检疫“四率”达标。

      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完善行政审批管理规则,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及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事项法律文书》和《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技术规程》。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747件。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监管,对全市61个在建园林绿化工程和365个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开展监督检查。

      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开展了“天网行动”、“清网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活动,受理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43起。其中行政案件226起,处理违法人员414人,查处率100%;刑事案件17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

      七、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退耕还林管理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林权登记发证182.43万亩,发证率98%。林权流转资金总额3.2亿元,林权抵押资金总额14.09亿元。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制定和获批了《武汉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批复了各区实施方案。运用大数据对退耕还林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1232条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制发了《武汉市关于加强建立退耕还林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落实中央、省、市三级生态补偿资金1625万元。在全国率先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市、区湿地生态补助资金1000万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生态补偿资金的管理。

      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作为生态建设重要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县域经济工作考核、省级文明城市测评等考核考评体系。积极推进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为开展考核考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2016年全市绿化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城市绿化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色彩不多的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森林林地、湿地和城市绿地资源被挤占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全面深化园林绿化改革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全市上下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认真研究,着力解决,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拼搏赶超新目标。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四届人大会、十三届政协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绿化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和“全国一流的园林城市”为总体目标,以实施“拥抱绿水青山五年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以推进“绿化、彩化、亮化、美化”为基本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全域绿化,坚持建管并重、改革创新,坚持项目带动、社会发动,全面提升城市园林景观水平和生态承载能力,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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