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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宁一商业楼盘遭遇烂尾 交房期逾一年没下文

    时间:2017-04-10 21:53:31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

      2014年8月,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特1号的天成财富中心3号楼正如火如荼地施工,武汉市民张女士当时受邀到现场,查看楼盘详情和施工进展。如果一切顺利,她将在2015年12月底到手一间20余平米的商铺。

      正当她盘算着如何利用商铺搞投资时,2014年底开始,“楼盘施工停止,可能无法再复工”的消息,让她有些慌张。随后的情况,更是让她不知所措。近日,楚天金报记者为此赶赴咸宁进行了调查。

      遭遇

      楼盘停工年把

      商铺看不到钱也要不回

      张女士是一名退休人员,因母亲年事已高,2014年,她趁着家里还有些积蓄,经熟人介绍想买咸宁贺胜路的一个商业楼盘。“跟有经验的投资人学习投资买商铺,应该不会亏”。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女士和母亲二人出资50余万元,分别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了贺胜路天成财富中心3号楼的两间商铺。

      张女士母女的购房合同显示,她们购买的两间商铺建筑面积分别为20.78平米和32.46平米,商铺总价50余万元,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前。合同内容还包括,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自2010年9月30日至2050年9月30日,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底,就有业主在QQ群和微信群里说楼盘施工停了。有业主找开发商咨询,开发商称正在做方案变更,调整商铺商业形态。”张女士说,2015年12月31日,她带着两份购房合同和母亲的委托书来到天成财富中心3号楼盘,眼前的一幕让她大失所望:楼盘未封顶、工地没工人……近1年来,她多次带着购房合同往返于咸宁和武汉,希望开发商按合同约定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等,但都未能如愿。

      调查

      楼盘烂尾两年多

      项目已停工政府已介入

      12日上午,记者和张女士一起到咸宁咸安区贺胜路与茶园路交会处的天成财富中心。记者看到,约5层楼高的商业体楼盘初具外形,部分墙体外立面已铺好白色墙砖,与楼间连廊外的金黄色玻璃遥相辉映。然而,这几处的“光鲜靓丽”无法掩盖其整体破败之感:楼盘四周杂草丛生、停运的搅拌机锈迹斑斑、堆放在楼内的建材落满灰尘……

      在3号楼项目工地里,仍有一些建筑工人暂住在活动板房内。几名工人说:“这里的工程早就停了,具体什么原因不知道,平时没什么人来。因为工地里还有建材,为防建材被偷平时有人值守。”

      随后,记者来到咸宁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天成财富中心三期项目停工后,咸宁市政府就已介入协调,因项目停工涉及多方人员利益,参与单位包括咸宁市商务局、咸宁市城发集团、咸宁市住建委和咸宁市人社局等4个部门。工作人员猜测,项目停工可能与开发商资金短缺有关。

      记者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官网查询得知,该公司此前还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

      维权

      房款迟迟不退

      开发商被起诉需退房款违约金

      和张女士情况一样,天成财富中心三期楼盘多名业主都致电本报记者反映此事。

      业主刘女士介绍,2014年8月,她全款16万元购买上述楼盘一套约20平米的商铺。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5年6月1日前交房。因开发商未如约交房,她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支付违约金和利息损失,但未果。无奈之下,她向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咸安区法院一审判我胜诉,要求开发商如约退还房款和违约金,随后开发商向咸宁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最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述,维持原判。”刘女士说。

      业主周女士与刘女士情况类似,其购房时除支付购房款外,还预先缴纳了办理两证的费用。周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天成投资公司于2014年11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款、办证费用。同时,被告还要承担原告一定的资金利息损失,支付原告相应的违约金。

      据周女士提供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咸宁市中院驳回天成投资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回应

      还在应诉阶段

      将按判决执行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咸宁天成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市富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

      12日下午,记者前往江夏区文化大道的湖北富丽园集团咨询时,该公司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随后,记者与该公司一名于(音)姓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作出三种方案用以退还业主购房款,其中有部分业主未走司法途径,经与公司协商后达成退款意见,并陆续收到退款。还有一部分业主已向法院起诉,公司也将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昨日,部分已拿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的业主告诉记者,虽然法院已作出判决,但他们仍未从开发商手中拿回购房款和违约金等。昨晚,记者将部分业主反馈情况告知富丽园集团于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目前又有业主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一名主管天成财富中心项目的负责人将于今日应诉,具体情况还需这名负责人介绍。(记者吕俊磊)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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