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参照上海“证照分离”
昨天,省工商局公布,湖北自贸区试点“证照分离”将享受“上海待遇”,政策已制定,只等确定出台时间。
上海自贸区实行的“证照分离”,除37项涉及外资、银行、安全等方面的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许可都已与执照分离,全部改为“后置”,在办执照时,对这些“后置许可”实行备案制;或者由申请人承诺“后置”许可证的办理时间,拿到执照后,再由申请人在承诺时间内,去办相关许可。(记者马辉)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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