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自燃事故现场。通讯员 万宵 摄
4月22日20时47分,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汉十支队武荆一大队接到监控中心报警称,武荆高速武荆向K916M处,一辆小车起火燃烧,火势较大。
接到报警后,武荆一大队迅速联系救援部门告知现场情况,并于20时52分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辆白色小车正慢慢燃烧,车辆内并无人员,大队执法人员张羿,刘潇强迅速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并指挥交通提醒过往车辆远离起火点,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随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很快将火势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无交通阻断。经过询问得知,当时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一共2人,行驶途中发现车辆异常并开始冒烟,马上将车开往应急车道并下车报警,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通讯员 万宵)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