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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改装面包车谋取钱财 团伙作案盗窃电力设备被判刑

    时间:2017-04-27 00:23:24  来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

    为了不劳而获谋取钱财,5名武汉男子驾驶非法改装的面包车,凌晨溜进工地盗窃电缆。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将5男子抓获,并由此带破多起盗窃电力设备案件。近日,华容区人民法院对该5名犯罪行为人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10月14日8时许,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接到辖区某工地负责人报警称,有人盗窃工地上的电缆线,合计经济损失约5000余元。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侦查专案组发现14日凌晨2时许,5名男子翻过工地院墙,十几分钟后,几人协作将几卷电缆线扔出工地墙外,之后离开现场。

    由于事发时视频监控头像不清晰,民警一时无法准确锁定嫌疑人身份,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民警研判该盗窃团伙极有可能乘坐作案车辆而来。通过再次调取案发现场及附近视频监控,民警果然发现案发前,一辆可疑的面包车在停在工地附近出现过,对嫌疑车辆进行跟踪后,民警发现盗窃团伙作案后的确乘坐面包车离开。

    经过对嫌疑车辆进行仔细比对甄别,民警最终摸排了盗窃团伙的活动轨迹,当年10月底民警赶赴武汉,在当地某出租屋内将盗窃嫌疑人杨某等5名武汉男子抓获,后杨某等5人已被依法起诉。

    经查,2016年3月至5月期间,犯罪行为人杨某、胡某、卢某、黄某、黄某某等人到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葛店开发区等多地,多次盗窃电缆线、模板、扣件等物品,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胡某、卢某、黄某、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五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一年三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八千元、二千元。

    警方提醒:葛店开发区辖区内工地较多,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频发,该行为不仅侵犯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财产所有权,还危害电力路线安全运行以及用电安全,为打击这类犯罪,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最高可判死刑,倘若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了公共安全,将被处以重刑,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此类犯罪行为。广大公民不要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在发现盗窃电力设备的行为时应积极举报。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黄梦蝶 王厅 邵峰)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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