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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张登记表,帮他拿回15万元赔偿款

    时间:2021-02-20 13:05:00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作者:谭在龙 夏晶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20日讯(记者夏晶 谭在龙)没签劳动合同,发钱都是私人微信转账,叫不上公司名称,证人证词还互相矛盾……一起工伤认定案卡在劳动关系认定上。法律援助律师尹少华走访一年多,终于在一张经济普查登记表上发现端倪,锁定了劳动关系。

    2019年3月,江夏区五里界唐涂村村民郑师傅经人介绍到家附近的东湖街村一个废铁厂打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当年6月的一天,郑师傅上班时手指被机器切断。事后他被陈某赶出工厂。郑师傅通过村委会找到江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湖北百炼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少华受理了该案。不料,公司拒不承认郑师傅是他们的员工。尹少华来到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这家废品回收企业没有挂营业执照,只是厂房前有一块牌子写着“铁厂”。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先确认劳动关系。尹少华律师在仲裁审理中,找了郑师傅的几个工友来证明他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想到开庭时,在对方代理人的追问下,几个工友没有一个能准确说出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名称,对方代理人咬定郑师傅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给郑师傅微信转账的陈某不是公司的人,认定劳动关系因缺少证据陷入困境。

    庭后,尹少华律师向江夏区庙山劳动监察中队和五里界工商所反映求助。五里界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铁厂负责人悬挂营业执照,并且跟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电话联系。电话中,法定代表人明确表示陈某是公司现场负责人。

    为了固定证据,尹少华随后走访了铁厂所在的东湖街村委会。从村委会获知,该铁厂在2018年9月全国经济普查中填过一张调查表。村委会工作人员找出调查表,该表中,“陈某”正是代表该公司的填表人,该调查表还在有效期内。通过上述证据能充分证明郑师傅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今年2月6日,郑师傅终于收到了法律援助仲裁裁决书,认定了劳动关系,裁决了152860.33元。

    【编辑:贺方程】

    (作者:谭在龙 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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