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荆州市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5月1日起施行,在古城墙本体修建无关建筑最高可罚50万元。
荆州城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荆州古城现有常住人口10.7万人,条例实施后人口将控制在6万以内。
《条例》对损毁、破坏城墙本体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包括禁止在城墙墙体上打桩、挂线、凿孔、涂污、刻划、张贴、悬挂物品、攀爬;禁止在城墙保护范围内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向墙体排放污物污水。禁止在城墙本体修建与城墙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违反该条,将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余凌云)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楚天金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