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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出台意见:今秋起小学初中不得新增大班额

    时间:2017-05-13 23:10:23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昨悉,省政府已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分时段消除超大班额和大班额计划。

    关于大班额

    一个教室,学生坐得满满当当。对此,家长们最担心的是,老师管得过来吗?《意见》明确,我省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具体要求是,各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台帐,建立班额预警机制、消号制度和公示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要追责。已完成消除大班额的地方,要防止反弹。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从2017年秋季开始,起始年级(也就是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

    关于教师工资

    毋庸置疑,教师是教育质量的关键保障要素。《意见》明确,建立城乡教师工资收入联动机制。

    一方面是工资待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教育水平的优化配置。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高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

    另外,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城镇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城镇学校工作满5年,必须交流到乡村学校教学1年。乡村学校工作5年后,可申请交流到城镇学校从教。

    关于随迁子女入学

    《意见》提出,县级政府要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此外,各地要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与辖区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简化入学手续。利用学籍管理系统,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钱随人走”。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记者 黄璐 实习生 田茂材)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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