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北新闻 > 武汉出台20项政策鼓励市民下乡“当农民”
  • 武汉出台20项政策鼓励市民下乡“当农民”

    时间:2017-04-10 21:09:04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

      租赁或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期在5年以上,符合美丽乡村建设各项条件的,每户给予8万元奖补;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3年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给予5万元奖补……昨天,我市出台20项优惠、支持政策鼓励“市民下乡”创业,主要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进行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

      昨天,全市“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暨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场动员会在江夏召开,标志着“市民下乡”创业活动正式启动。

      会议透露,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主体不同,鼓励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城镇居民等四类人下乡,通过这些人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同时,在鼓励市民下乡创业过程中,要防止出现大拆大建、违章建筑,以村湾现有的空闲农房为主体开展创业。

      对于返乡创业市民,我市出台20项政策支持举措,其中主要有:

      ●如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愿意出租的农村空闲农房,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合规性审查;

      ●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免费发布市场供求信息,签订协议免收服务费;

      ●对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村民同等待遇,对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参与农家乐经营户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科技人员、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的,优先给予项目支持;

      ●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经验收达标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新创业,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

      ●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开办民间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小镇”,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创办农村实体书屋开展农民阅读活动,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记者龚萍 通讯员殷旭)

      主要鼓励4类人下乡创业

      武汉为何要出台如此优惠的举措鼓励市民下乡?哪些人适合“下乡当农民”创业呢?

      昨天,市农委负责人介绍,据市农委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农村房屋共有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9%。闲置的原因主要有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创业后在城市买了住房,举家迁入城市定居生活,农民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原有住房因而长期闲置等多种原因,造成农村房屋长期闲置。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武汉鼓励四类人下乡创业:

      能人回乡型:指热爱家乡、有经济实力的乡村贤达、社会名人等,返回家乡反哺家乡建设。如黄陂姚集杜唐村,乡村能人葛天才回乡创业,利用土地流转的方式打造木兰花乡景区。

      知识分子下乡型:指有一定的职业技能的知识人才,利用农村空闲农房等资源,运用思维创新、谋略创新、行为创新,发展农村创意经济,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如江夏小朱湾的“新民文化书院”,是由华师国学专家许刚教授,租赁小朱湾350平米的房屋开设的,充满着浓浓的文化气息。书院主要开展国学讲座,为大中小学生提供培训,也增强了村湾的文化底蕴,同时也给村民带来餐饮、住宿、农副土特产的收益。

      城镇居民下乡型:指有一定经济实力、追求田园生活情趣的城镇居民,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和土地资源,发展乡村休闲、养生养老等。

      企业家下乡型:指有理想抱负、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家,运用先进的企业化管理理念,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增加农民收入。(记者龚萍 通讯员殷旭)

    (编辑:刘晓丽)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