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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叫嚣“我就是小偷” 荆门一男子被拘20天

    时间:2017-08-01 20:02:08  来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

    “不就是200块钱吗?你至于不?我就是那个小偷。”

    “我建议你关注一下我的QQ,我每一次盗窃都在说说里面发了。”

    7月26日,网民“q923901642”在荆门某论坛和网友互动时,炫耀起了自己的“小偷身份”,在网民指责“偷东西可耻”时,大言不惭“哪里可耻了”。

    无所顾忌、嚣张狂妄,此为何人?警方调查发现,“q923901642”真实身份张某某,7月25凌晨与他人在月亮湖明月里巷发生纠纷,荆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月亮湖综合警务服务站民警到达现场后,其主动将携带的一把管制刀具交出。后案件移交白庙派出所办理,因张某某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但主动交出具有从轻情节,依法给予其警告处罚。

    不料,被公安机关释放后的张某某不思悔改,竟以“小偷身份”招摇过市。这是对法律的无视,对公安机关的公然挑衅。针对其自称“在qq说说里面晾晒盗窃战果”的说法,白庙派出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展开调查。与此同时,一女子到公安机关报案,指认张某某盗窃其现金200元。

    7月29日晚上23时许,在运动公园警务站支持下,白庙派出所所长王小兵带领民警将正在城区某网吧打游戏的张某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长约20公分的水果刀一把。经突审,张某某交代了7月中旬在城区一网吧盗窃他人200元现金的违法事实。据悉,现年21岁的张某某系沙洋人,居无定所,常年在荆门城区网吧活动,因欠人钱无法归还所以“带刀防身”,而其“盗窃后在qq说说里发表”的事实并不存在,只是为了吹牛,吸引眼球。

    张某某法律意识淡薄,不以盗窃为耻辱,反而当做炫耀的资本,最终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其因盗窃、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两项违法行为,被荆门市公安局高新?掇刀分局给予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荆门警方表示,对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都将保持“零容忍”态度,尤其是张某某这样无知无畏、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将坚决亮剑,严打快处。(记者杨富春 通讯员吴迪)

    (责任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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