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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堰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列入考核 八县市区去年获奖

    时间:2017-08-05 19:33:4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保护好辖区水质,不仅净化了河流,还能领到50万元奖金。今后,我们保水护水的力度会更大!”上月,收到十堰市2016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情况通报后,郧阳区有关负责人说。

    此次考核,十堰共有8个县市区获评优秀,2016年缴纳的100万元水质达标保证金分文未扣,还分别获得50万元考核奖金。另外一地获评合格,未获得奖励;一地因考核不合格,2016年缴纳的100万元水质达标保证金被全部扣除。

    据了解,为强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十堰去年制订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行按月监测评估、按年度予以考核补偿。考核指标包括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等21项。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统筹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并通报批评。

    探索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奖惩,在十堰尚属首次。“我们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保水、护水的责任感。”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记者饶扬灿、戴文辉、通讯员叶相成)

    (责任编辑: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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