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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严格管控政府性涉企收费 各级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

    时间:2017-10-16 18:30:58  来源:齐鲁网  作者:高亚南

    齐鲁网济南10月16日讯(记者 高亚南)10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省编办、省民政厅、省物价局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这次《意见》出台,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出台这个《意见》,也是要向市场主体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引导各方面增强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持续清理涉企收费,2016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定收费项目“零收费”的目标。特别是今年以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加大了减费降负力度。一方面,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先后取消、停征、免征6批、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另一方面,立足实际、自我加压,省级分3批先后停征、减征了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据测算,落实今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减费政策,全省每年可再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40亿元,是全国清理涉企收费力度最大、减负成效最明显的省份之一。

    减费降负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尽管前期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从企业反映看,在规范涉企收费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为此,今年5、6月份,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审计、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调查,深入调查了解各类涉企的收费情况,从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特别是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名目多、收费主体多、乱收费等现象还比较突出,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比较多,部分企业的减费降负获得感不强。

    要严格管控政府性涉企收费

    对现行的政府性涉企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意见》指出,要加强收费源头管控,今后,除国家批准的涉企政府性收费项目外,对现行的政府性涉企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严禁各级巧立名目乱收费,“减项目、降标准”将成为今后政府性收费管理的主旋律。强化收费政策落实,《意见》提出“两个必须”:对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项目取消后仍继续收费的,违规收取的资金必须全额清退,无法清退的,全部没收上缴省财政,并且要严肃执纪问责。

    打造政府阳光收费

    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

    完善财政保障体系,涉企收费减免后,各级财政要为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财政保障。着力构建“七项清单一张网”:省、市、县三级同步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七项目录清单,形成“一张网”,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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