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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外高校在山东设函授站,将限于部属或省属重点大学

    时间:2017-11-14 15:36:15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函授站的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山东省教育厅组织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新办法要求,今后高等学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应遵循以下原则:必须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有一定的需求(包括生源、人才市场需求)。在我省设立函授站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限于部属或省属重点大学,举办专业层次为我省所缺专业的本科层次。为确保函授教育质量,实施有效的教学管理,省外高校在鲁原则上只设立1处函授站。本省高校在规模较小的市一般最多设立1处函授站,规模较大的市最多不超过2处,函授站总数不超过25个。专科院校原则上不设函授站,只在驻地开展招生教学工作。同时,与函授站合作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所。

    在我省设置函授站实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度。主办高校于每年12月底前将所设函授站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对于未按本办法设置函授站的、不按规定招生、违反规定乱收费等情况的主办高校及其函授站,将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责成主办高校停止在该站所在地区招生或撤销该函授站。

    本办法拟适用于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内设置的所有函授站。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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