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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试点高危生产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 企业买单不得摊派

    时间:2017-11-23 18:14:10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范俐鑫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对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保险。保险范围既包括投保的企业从业人员,也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赔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也包括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试点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在化工行业全面推行,并在其他领域积极推广。

    11月22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山东开展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其中明确规定,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实施财政奖励制度

    11月10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一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试点期间,山东将建立实施安责险试点财政奖励制度,各级财政可以按照退坡机制为强制实施安责险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全面推行安责险的化工行业企业提供保险费补贴。

    各地将在安全生产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

    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介绍说,保费由企业缴纳,可以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保障责任范围较商业保险更宽

    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会不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记者了解到,我省安责险属“保费低、保障高”的责任险种。根据前期试点情况,该险种既替代了风险抵押金承担的作用,又盘活了企业沉淀资金。

    在下一步试点中,将延续这种做法,在保险产品开发中,根据不同行业设置不同费率,并设计高、中、低三种定额保额,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安责险可以综合替代企业目前普遍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类似商业保险。安责险保障责任范围较商业保险更宽,同时将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以及不予赔付的“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企业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后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安责险基本都要保障,且费率明显低于各类商业保险,企业不必再购买类似的商业保险,减少了相关费用支出。

    此外,投保费用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支出后,可以直接抵减收入,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间接减少企业增值税的数额,同步减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地方税的数额,总的减少比例大致在25%-30%。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然担责

    企业投保了安责险,并非高枕无忧、安全责任转嫁,而是为企业安全生产增加了一道防线。企业依然要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依法承担安全事故导致的法律后果。

    企业投保安责险后,保险公司会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诊断,提出整改建议,促使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如果企业不及时组织整改,或是发生了安全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提高对企业风险评估程度,从而也会使企业投保的费用增加。

    也就是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得越好,企业保费支出越少,安全生产工作越差,企业保费支出越多。保费支出多与少,主动权仍然在企业自己手中。

    原标题:山东省试点高危生产企业强制实施安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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