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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首次开展17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时间:2017-12-04 17:59:5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马文文

    中国山东网12月4日讯 (记者 马文文) 12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从12月4日开始,山东省食安委将派8个督查组对全省17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这也是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组织开展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据了解,通过督查的方式,旨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督促各级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和示范创建,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提升各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本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各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二是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作用,加强食安办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三是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四是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五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情况;六是2016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督查的步骤分为各市自查、实地检查和督查后整改。在实地检查阶段,各市抽2个县(市、区)和不少于4个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等各个业态的企业。

    为确保督查公平、公正、有效,部分被抽查的县和一部分企业由省食安办事先确定、密封并严格保密,待督查组抵达被督查市后现场启封宣布。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公开监督电话,接收群众来电、来函,收集群众反映的当地食品安全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督查组给各市政府的反馈主要内容,将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此次督查共分8个督查组,每组5-6人,负责2-3个市的督查工作。其中,组长由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领导同志担任,组员由各单位选派精干力量组成。督查期间,新闻媒体将全程参与报道和监督。

    实地督查工作将在12月中旬完成。督查情况报告省食安委,并视情况报送省考核办或省委组织部,有关情况将纳入对各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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