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山东启动“食安护佳节行动” 守护节日餐桌安全
  • 山东启动“食安护佳节行动” 守护节日餐桌安全

    时间:2017-12-29 15:49:07  来源:齐鲁网  作者:王树伟 通讯员 赵洪涛

    齐鲁网济南12月29日讯(记者 王树伟 通讯员 赵洪涛 )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5日在全省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

    本次行动以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监督、检查、抽检区域。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为重点监督、检查、抽检单位。行动重点围绕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展开。

    行动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同时,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结合节日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密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并计入年度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检查结果同步录入食品日常监管系统。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其中,生产环节省局、市级局分别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县级局不少于20家;流通环节省局检查各重点业态不少于10家,餐饮服务环节省局检查7类重点业态,每类不少于6家,市、县级局结合当地实际对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重点业态进行监督检查。省、市、县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生产环节,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严格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69号)要求,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管工作。无上述三类食品企业的地区,加大对其他重点品种和风险隐患突出企业的检查。在流通环节,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将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流通环节监督抽检要与各地一季度监督抽检计划相结合,按照短周期、快公开的原则进行。

    同时,各市县局还将在批发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快检活动,活动地点、时间和快检品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快检车将在无快检室的消费集中区域开展流动快检活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将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并实施现场抽样,抽样产品以重点品种为主。

    另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重点打击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食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停止生产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