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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芝罘13家企业入选市工业“双50企业”

    时间:2018-01-30 15:26:38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胶东在线1月30日讯(通讯员 刘宪营 希鹏)近日,烟台市工业“双50企业”名单公布,芝罘辖区内的13家企业入选,入选数量在全市各县市区中位居前列。其中,龙头带动型企业7家,分别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东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创新引领型企业6家,分别为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未来自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烟台冰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50户龙头带动型企业、50户创新引领型企业”(简称“双50企业”)为烟台市委、市政府重点培育企业,烟台市对这些企业给予集成政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方面的重点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市经信局根据“双50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筛选出我市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社会效益高的优秀企业,并指导企业组织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推荐上报,确保所有资料真实可信。“双50企业”由烟台市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测算、综合评估,对入选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实施龙头带动、创新引领,培育“双50企业”是烟台市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实施路径。其中,培育龙头带动型企业,旨在推动全面提升生产、销售、服务、人才和管理水平,加快国际化步伐;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旨在发挥好以“四新”促“四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发展新动能。申报企业需具有行业代表性、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条件。

    在本次烟台市工业“双50企业”申报工作中,芝罘区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深入挖掘全区优秀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形成申报材料;经信、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真实性;充分征求政法委、环保、安监等部门意见,确保推荐企业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节能目标考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一票否决”事项。

    下步,芝罘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加大对“双50企业”扶持力度,推进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向上对接,为企业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推动全区骨干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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