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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车反光标示贴污损!青岛高速交警一小时查处十几起

    时间:2018-02-06 18:36:05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近日,青岛同三高速交警组织警力在辖区各处收费站外加强对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水泥拌浆车等车辆尾部号牌、反光标识、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日上午9时许,一辆鲁B牌照的货车途径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时被正在排查的四中队交警予以拦停,交警在检查时发现货车车身上的反光标示贴已经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土和污泥,一旦在夜间行驶,会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遂后,民警当即对货车司机李师傅进行了劝说教育,并要求李师傅立即用抹布将污损的地方擦除干净,待擦干净后再上路行驶。就在民警对李师傅的违法行为开具罚单时,另外一辆反光贴被污损遮盖的货车从后面驶来,民警在拦停后,驾驶员王某也被交警按章处罚。据王某辩解称,由于最近莱西等地接连下雪道路湿滑,致使车上粘了不少污泥,这才将车身上原有的反光标识给遮盖住了。在一小时的时间里,高速交警就查处反光条污损违法13起。

    在整治行动当中,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们用抹布当场将污损的反光标示擦干净,对不能现场清除的,整改未完成的则不能继续上路行驶;对于危化品运输车、油罐车等大型货车放大字样不清、反光标识不全,难以当场整改的交通违法行为,则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则依法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业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够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对厢式货车和挂车,应能体现货厢轮廓。如发现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交警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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