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2017年山东主要空气质量指标达到2013年以来最优值
  • 2017年山东主要空气质量指标达到2013年以来最优值

    时间:2018-02-07 16:14:13  来源:齐鲁网  作者:彭芳

    齐鲁网2月7日讯(记者 彭芳)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7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执法等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山东各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2013年以来的最优值,SO2、NO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周边省份相比,山东2017年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区、市)中最低,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在六省(区、市)中最大。

    按省控及以上点位统计,2017年第四季度,山东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2μg/m3、115μg/m3、23μg/m3、47μg/m3,同比分别改善21.5%、10.9%、32.4%、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66.4天,同比增加了12.2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3.1天,同比减少6.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2,同比改善12.7%;优良率平均为66.0%,同比增加10.4个百分点。2017年,山东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7、106、24、37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3.6%、11.7%、31.4%、2.6%,分别比2013年下降41.8%、33.8%、66.2%、22.9%,其中PM2.5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考核下达的改善目标(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和山东省《二期行动计划》确定的阶段性改善目标(比2013年改善35%左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比2013年减少45.9天,减幅达75.5%;各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2013年以来的最优值,SO2、NO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周边省份相比,山东省2017年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区、市)中最低,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在六省(区、市)中最大。

    据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介绍,山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对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并参照国家“大气十条”考核办法对计分方法进行修改。修订完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全省17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对10个市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

    2017年,山东突出燃煤污染控制,全省净压减煤炭消费量2706万吨,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省共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重点治污项目4178个,完成率99%。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全省累计淘汰老旧车13.6万辆。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截至2017年底,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房屋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的4014个,占比99.90%;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工地占比99.43%;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89%以上。

    另外,山东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全省17个设区市均与京津冀区域统一了更加严格的预警分级标准,并按照“一城一案、一厂一策”的原则,建立了基本覆盖全省涉气污染源的应急减排清单。2017年,全省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39次,其中,红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45次、黄色预警38次、蓝色预警5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2.4万余家次。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