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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可奖3000元!莱芜对有偿补课实行“有奖举报”

    时间:2018-02-09 16:48:25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洪波

    齐鲁网2月8日讯(记者 张洪波)近日,莱芜市教育局建立“有奖举报”机制,专项治理寒假期间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对提供具体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500元奖励;对提供翔实确凿的视频、音频、收据等证据资料的,查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1000-3000元奖励。

    加大对学校的查处力度

    一学年内出现1起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实教师有偿补课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被查实2起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

    省教育厅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学校黑名单制度,对查处不力、凡因为有偿补课进入办学行为黑名单的学校,已认定为全国、省级、市级文明校园的,建议有关部门,撤销其荣誉称号;未认定为全国、省级、市级文明校园的,2年内不能参评。

    各学校自行查处的,免除学校处分;对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强化对校长不担当、不作为的制约措施

    对一学期内发生1起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实教师有偿补课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

    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被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

    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被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

    各学校自行查处的,免除校长处分;对担当尽责、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加大对教师的惩戒力度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被查实的,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

    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鼓励各级各学校探索多形式的义教助学活动

    积极开展优秀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的新机制,引导教师通过正常途径义务为学生答疑解惑,增进师生情谊,提升教师形象。

    研究建立学生假期学习咨询网络平台,发动教师义务网络授课,通过网络平台与学生交流沟通,答疑解惑。

    建立完善家访制度,各学校要组织班主任、教师利用假期开展全员大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把学校的有关规定、学生的表现如实与家长沟通交流,正确指导家长教育、帮助孩子学习和生活,密切家校联系,架起学校、家庭、教师之间良好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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