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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车管所挤爆!场面堪比春运...驾照销分新规是这么回事

    时间:2018-02-26 22:05:28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2月26日讯 近日,济南销分大军挤爆车管所,盛况空前简直让人看呆。昨晚11点左右,有的自助机前依然排着长队。今天一大早,济南市区各交管业务大厅更是迎来盛况空前的销分大军。中午,济南市中车管所开门,人们汹涌的钻了进来……

    昨晚11点左右,有的自助机前依然排着长队

    上午,历城、市中、天桥3个交警大队,门口队伍起码有30米长,排起三四排,每排都从大厅拍到大马路上……

    而且,陆续有人开车或者打车赶到,下车后就掏出驾驶证、身份证,有人看到眼前的场景后,忍不住发朋友圈感慨这人山人海的景象。

    在济南各个交管业务大厅,都是如下这种架势,民警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之所以出现扎堆销分的现象,与3月1日开始,公安部部署施行的销分新规有关系。为了打击买分卖分现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3月1日起,通过自助便民渠道替人处理电子抓拍违法记录,必须先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而且只能处理绑定日期以后的抓拍记录,绑定车辆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到交警队违法处理大厅现场申请,也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客户端申请。

    针对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上午,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二中队紧急贴出通知,提醒广大市民,在自助处理机上处理违法,需要事先绑定驾驶证,而在交警服务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按照原来流程处理,不需要绑定,所以,车主们不要扎堆处理交通违法消息。

    省公安厅交管局权威解释

    山东正制定实施细则近期公布

    据齐鲁晚报报道,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公安部的确有关于这方面的通知下达,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近期公布。

    也就是说,驾驶证消分政策的确有变,根据外地媒体的报道,变化主要在于拿自己驾驶证通过自助设备替人处理电子抓拍违法记录,在3月1日之后必须先把车辆跟自己驾驶证绑定,而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违法。

    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情形,只适用于到自助设备上替人销分的情况。到人工窗口去替亲友销分,处理流程还跟过去一样,目前暂时并没有大的变化。依然是对于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处理非本人所有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或者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在驾驶人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报警。

    仔细梳理各地已经报出的实施细则,发现虽然总体一致,但还略有差别,那么具体山东省以及济南等各地市具体如何实施还有待实施细则公布。

    媒体谈驾照销分新规

    光明网分析,公安部之所以下达相关消息,源于“黄牛”销分乱象由来已久,“最严措施”一再出台,但依然处处可见“黄牛”活跃的影子。从已有的经验来看,“驾驶证销分新规”增加的只是代销的技术难度,却未必可达到让“黄牛”望而却步。治人者必先自治。火车实名制未能解决火车“黄牛”,驾驶证销分新规未能解决销分“黄牛”,实在值得深思。对销分“黄牛”的打击,除了效仿治理腐败中“行贿受贿同罪”的原则,对买卖双方都给予相应的处罚,更要立足于整肃内部的管理,从严打击内鬼和内部寻租,堵住了管理上人为因素,才能让技术防控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再好的政策善意和制度补丁,都会引发不同程度的不信任。

    据新京报报道,“提前备案”的要求,大大提高卖分买分的难度,黄牛想要为违法者销分,今后恐怕将无米难为炊。二来,一辆车最多绑定3个其他人,也照顾了一些家庭合用一辆车,或者民间常见的,将自己车辆借给熟人驾驶的实际情况,防止因为打击“买分卖分”而误伤民众合法权益。驾照销分制度关系到车主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交通违法行为能否处罚到位,销分新规,兼顾了打击黄牛和便捷车主,希望类似切合实际的举措可以更多一些。

    敲黑板:在自助处理机上处理违法如何绑定?

    绑定车辆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到交警队违法处理大厅现场申请,也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客户端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两种方式的权限有所差别。如果车主通过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只允许绑定个人名下机动车,不得绑定单位名下的车辆,且被绑定的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

    第二,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在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已经注册的用户;

    第三,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需绑定多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必须到交警大厅人工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情形,只适用于到自助设备上替人销分的情况。到人工窗口去替亲友销分,处理流程还跟过去一样,目前暂时并没有大的变化。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

    具体而言,到交警大厅人工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用户同时申请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用户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包括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同一辆机动车最多可以同时被3个(包括3个)用户绑定。

    绑定车辆后 只能处理车辆绑定日期之后产生的违法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此驾驶证销分新规的施行日期是2018年3月1日。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交管12123” 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且处理的违法记录发生在绑定日期以后的。此外,处理违法后驾驶人达12分及以上的,不允许通过自助设备处理,必须到人工窗口。

    3月1日之前,到各自助处理机器上替亲友销分,只需要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亲友的车辆行驶证就可以,而且违法记录产生的时间也不受限制。不过,3月1日之后,要想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在自助处理机上替亲友销分,必须先办理绑定业务。按照济南历下交警发的紧急通知,窗口办理仍按照原流程处理。最关键的是,帮亲友销分时,能够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必须是办理了绑定非本人车辆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综合齐鲁壹点 山东商报 济南交通广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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