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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芜一美女主播遭遇“仙人跳” 先被强奸后又被拍裸照敲诈

    时间:2018-02-26 22:20:57  来源:莱芜日报公众号  作者:

    近日,莱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刘某某。

    经查,2017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18岁,无业)通过快手直播与被害人陈某某(女,19岁)认识,后两人互留微信联系。12月下旬一天晚上12点左右,喝酒后的李某某以吃饭为由将被害人陈某某骗至莱城区某宾馆,后用刀子威胁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李某某微信联系米某某(女,17岁,已怀孕,被取保候审),并告知米某某让刘某某(女,18岁,无业)冒充自己的对象来“捉奸”。次日凌晨2时许,米某某、刘某某以送外卖为由进入房间后,即对被害人陈某某谩骂、侮辱、殴打,致陈某某多处轻微伤,米某某还用手机对裸体的陈某某进行拍摄,随后三人以被害人勾引李某某为由向陈某某索要5000元,陈某某自称没有钱,米某某强行要走陈某某的手机,并用其手机和身份证办理网上贷款,未成功,遂将微信红包内仅有的373元转至李某某的微信红包。事后陈某某的裸体视频在网上传播,致使其精神压力极大,多次产生自杀的念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有话说:

    网络时代的到来,无疑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网络交友丰富人们精神世界的同时,也为犯罪提供了温床。在虚幻的网络中,里面交流的人群鱼龙混杂,真假难辨,不可信的东西太多,所以网上交友更需慎之又慎,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给罪犯可乘之机,否则,酿成恶果悔已迟。

    原标题:惊!莱芜一美女主播遭遇“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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