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单县一女司机使用假驾驶证被查 签字再露马脚
  • 单县一女司机使用假驾驶证被查 签字再露马脚

    时间:2018-09-15 18:20:33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菏泽9月14日讯(记者 张宁)13日下午,单县交警执勤时查处一起女司机使用假驾驶证,驾驶人于某丽接受处罚签字时再次露马脚,经查于某丽真实姓名杜某苓,未取得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县公安局决定给予杜某苓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假驾驶证、假身份证。

    据单县交警大队长助理王保峰介绍,13日下午15点20分左右,单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单张路执勤时,对一辆白色日产轿车例行检查,中年女司机从车内拿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发现该驾驶人于某丽出示的驾驶证字体与真实驾驶证字体不符,便询问其驾驶证来历。于某丽称在北京办证,但发证机关却是山东潍坊,民警对驾驶证上的字体进行对比,发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为假证。“工作人员立即查询了于某丽信息,结果显示,驾驶人于某丽,C1驾驶证,已记24分,超分停止使用。”王保峰说。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对于某丽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在车辆暂扣凭证上签字时,于某丽熟练地签上了杜某苓的名字,民警立刻警惕起来,追问该驾驶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她一口咬定自己就叫于某丽,多次追问还是说自己叫于某丽,称自己签字时将名字误写成杜某苓。”王保峰告诉记者。

    民警拿出警务通手机对其进行识别,得出的结果,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杜某苓,山东省单县张集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出示识别结果后,杜某苓只得说出实话,称自己的确是叫杜某苓,因驾驶证未考过,便花钱买了假的驾驶证、身份证。

    杜某苓因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县公安局决定给予杜某苓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收缴假驾驶证、假身份证。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