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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将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小微企业 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间:2017-07-21 19:51:26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7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明确,到2020年,引导支持10万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30%;新发展“规上”和“限上”企业1.5万家,其中“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5000家,“限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服务业小微企业升“限上”1万家。

    《方案》要求,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小微企业外部治理环境,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加强“政银保”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放大保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和城乡创业者提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分次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贷款额度。

    这些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增值税

    积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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