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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 允许“一址多照”

    时间:2017-07-21 19:52:10  来源:齐鲁网  作者:高亚南

    齐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高亚南)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山东省为促进全省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布了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登记“五证合一” “全程电子化登记”、“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建立完善小微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为小微企业梯次升级提供登记注册便利。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取得的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审批文件,不因升级导致的主体组织形式、名称的改变失去法律效力,由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后延续使用;企业主动申请变更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予以及时变更,不得提高许可审批标准或附加额外条件。

    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允许“一址多照”

    在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方面,《方案》明确,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无污染、不扰民的前提下,放宽小微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小微企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小微企业经营场所。支持小微企业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允许创意、设计、软件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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