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24日讯(记者 张洪波)近日,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追加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9亿元,今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已达54.7亿元。
据了解,今年,山东城乡小学、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每年710元、910元;在足额落实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城市家庭经济苦难寄宿生也将纳入补助范围,按照在校寄宿生30%的覆盖面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照年生均60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