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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国贸易欠款过亿分文未还 山东高院强制执行老赖被拘

    时间:2017-07-28 19:49:54  来源:齐鲁网  作者:李俊峰 实习记者姚晓慧

    齐鲁网7月28日讯(记者 李俊峰 实习记者姚晓慧)做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但在青岛,却发生了这么一起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从海外进口了价值1亿多元的海产品,却一直拖欠货款不给,并且在省高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近日省高院“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将其列为了重点执行案件,并于日前赴青岛对被执行人存储的货物进行了现场查验、查封。

    7月26日,省高院工作人员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赖侯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在经过一系列讯问后,省高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启江对侯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我们认为被执行人新大地有限食品公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同时存在向法院隐瞒、虚报财产的情况,你作为新大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留。”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是日本水产(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是外国企业,被执行人是青岛新大地食品有限公司。这个案子在诉讼之前和审理过程中,省高院就对被执行人新大地食品公司的货物进行了查封,但是案子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新大地公司却否认存在这批货物,案子一度陷入僵局。

    王启江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我们调取了海关的有关数据,发现被执行人一直在从事进出口经营,进出口数额巨大。这样,我们认为,我们这个案子的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也存在虚报瞒报财产情况。”王庭长告诉记者,新大地公司执行董事侯某将被依法拘留15天。随后,省高院工作人员及青岛市两级法院80余名法警、青岛市城阳区公安20余名干警又赶到了被执行人的关联公司、也是被执行人的货物存放地青岛新大地冷藏公司,在办公楼、仓库门口等张贴法院公告后,执行人员数次进入零下20多度的冷库对货物进行详细清点。

    省院执行一庭法官刘书鸿在多次进入冷库查验后告诉记者,“我们和申请执行人派来的代理人、技术顾问,分多次进入1号库和2号库,去查看里面存放鱼的情况。在1号库里面,有的垛上虽然标有是案外人的货,但它仅仅是写了个便条,通过这个便条无法证明这个鱼是否是案外人的。申请执行人的技术顾问通过仔细查看每垛鱼上的标签,也仅仅能够查明或者判断鱼的来源是从国外进口的,但是不能查明、也不能确定鱼的权属。”

    清点查验后,省高院工作人员依法对两个冷库中的货物进行了查封。对此,王启江给我们进行了解释,“因为我们法院的查封裁定一直是生效的,从2014年的保全,审判过程中的续封,转入执行程序中的查封,这三个裁定一直是连续有效的。所以呢,我们经过研究,决定对1号库、2号库的将近8000多吨鱼继续进行查封。案外人如对查封货物主张权利,可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查封的鱼经过拍卖之后,还不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的话,我们还会继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目前来看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还有两个注册的商标具有一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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