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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一货车司机清早醉驾 原来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时间:2017-09-23 15:39:40  来源:水母网  作者:

    20日,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青年路岗疏导交通时,拦截了一辆闯入南大街禁行区的小货车,让人意外的是,明明是大清早,该驾驶员却是一身酒气,经对其呼吸测试,已达到醉驾标准,现正等待血样测试结果以最终定性。

    9月20日上午8时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市区南大街与青年路路口疏导早高峰车流,这时,一辆鲁K牌照的银色小货车沿南大街从建设路方向驶来,由于南大街为货车禁行区域,于是民警当即将其拦在了路边。

    “南大街禁止货车通行,在只楚路和其他平行路段上都有明显的禁行标志,你怎么还往市区闯?”民警告诫该货车驾驶员道。

    “我……我是外地的,我不太清楚路况。”该小货车驾驶员支支吾吾的回答道。

    该驾驶员一张嘴不要紧,民警突然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

    “你喝酒了吗?怎么酒味这么大!”民警立即询问道。

    “喝…喝了点,不过是昨天喝的。”该驾驶员赶忙解释道。

    民警看到该驾驶员已经承认喝了酒,于是将其带到警车旁进行呼吸酒精测试。

    经检测,呼吸测试仪显示为100mg/100ml,已经达到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据该驾驶员李某称,他确实是被查当日的前一天喝的酒,只不过是中午喝的多些,晚上又喝了点而已,由于第二天着急赶回威海办事,就趁早驾车上路,才会吹出如此高的酒测值。“我以为一晚上就能消酒了,万万没想到还能测出喝酒来,真不该贪图这几杯酒而误了正事。”面对民警,李某懊悔不已。

    呼吸检测结束后,民警依照法定程序,带其到医院采取了血样,以供血液酒精含量测定。一旦血测达到醉驾标准,李某将会以危险驾驶罪,面临1-6个月拘役的处罚。

    由于血液检测结果还未出来,因此该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由于每个人代谢酒精能力不同,宿醉过后第二日仍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醉驾。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理赔也会遇到麻烦。因此,如遇前一晚应酬至深夜,第二天稍早时还是应避免驾车上路。(通讯员肖德海 晓东 记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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