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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公布

    时间:2017-09-26 15:57:38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烟台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烟办发〔2017〕33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烟台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烟台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

    9月底前,将《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办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求群众及企业提供的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一律取消。对未纳入《清单》的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区)开具。

    三、持续推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开展清理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相关工作,扎实推进网上咨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及时跟进省直部门清理证明材料的进度,确保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系统内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清理证明材料的宣传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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