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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郭海决定逮捕

    时间:2017-06-16 20:55:25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辛戈)今日,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山西检察”发布信息: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海(副厅级)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显示,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海(副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一案。经审查于6月11日依法对郭海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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