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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首次重奖标准创新

    时间:2017-07-12 19:54:28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赵德伟)记者今日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出台标准创新贡献奖,每两年申报一次,一等奖10个各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各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各奖励3万元。此举在我省标准化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由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奖项,主要是为鼓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出台了《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标准创新贡献奖设标准项目奖,每2年评选1次。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标准项目奖的奖励范围是: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地方标准;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团体标准;按规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企业标准。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各等级奖项评审标准为:一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作用。二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标准项目奖名单,经省质监局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向申报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标准项目奖授奖数量限定数额。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每项标准项目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获得标准项目奖的标准起草人,列入山西省各类职称评审奖励范围。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参评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影响评审的,取消其当届和下一届参评资格。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励,取消其当届往后连续3届的参评资格。同时,将其行为通报所属主管部门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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