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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杏花岭分理处开办组合贷业务

    时间:2017-07-19 20:30:54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张磊)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相关协议,完善了相关流程,于7月12日起,在与工商银行合作的杏花岭分理处开办组合贷款业务,此举将大大方便购房者。据悉,此前该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签署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相关协议,委托上述两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分理处首批开办组合贷款业务,具体包括迎泽分理处、小店分理处、万柏林分理处、尖草坪分理处、晋源分理处、古交分理处、清徐分理处和阳曲分理处。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购买商品住房且未付清房款的可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贷款额度按照纯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满足借款人购房需求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根据规定分别核定。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纯公积金贷款规定实行差别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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