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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参选山西省质量奖有“标准”

    时间:2017-07-24 20:01:47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何宝国)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编制了山西省质量奖系列地方标准。其中,对个人符合什么条件能参选山西省质量奖,如何参选等作出细致规定。 该系列地方标准包括:《山西省质量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山西省质量奖(组织)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山西省质量奖(个人)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山西省质量奖(个人)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四类个人可参加评选。分别为:专家学者,指有一定专业技能、学识水平、创造能力,能在相关领域表达思想、提出见解、引领社会文化潮流的人;组织管理者,指在组织协作过程中协调他人活动,并对组织完成预期任务负有责任的人;工程技术人员,指承担组织生产中实际应用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技术所要求的学科背景、学历水平、职业资格和技术能力的人员;一线工作人员,指从事实际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 其中,一线工作人员需具备的条件包括:长期坚守在生产一线工作,一线工作时间10年以上,掌握熟练的工作技能,能够起到标杆带头作用;个人岗位操作和服务技能水平在全省同行业长期领先,长期做到“无差错”“零缺陷”,在全省具有表率推广作用等。参与质量奖评选的个人需提供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和详实有力的佐证材料,围绕基础要求、专业要求在规定的地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阐述,接受质询。评审委员会还将深入工作现场,对参评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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