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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部督查组对晋中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反馈意见

    时间:2017-07-25 20:13:23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 王怀兵)7月23日,记者从晋中市文化局获悉,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期督查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17日至19日,文化部第八督查组对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中期督查。同时,督查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暗访和问卷调查,对群众满意度进行了测评。督查组听取了晋中市关于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省文化厅关于指导、支持晋中市开展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审阅了晋中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档案材料;实地考察了晋中大剧院、山西醋博苑、晋中市陌上美术馆、许村艺术公社、三奇村文化服务中心、昔阳县大寨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晋中市群众艺术馆、晋中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建设项目。在实地考察过程中,督查组还与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进行了沟通、交流。督查组认为,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创建经费安排合理;创建办公室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山西省文化厅在创建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按文化部中期督查指标体系(八大类、35项指标),督查组对晋中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逐项检查,认定15项指标为优秀,优秀率42.9%;16项指标为合格,合格率为45.7%;4项指标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4%(由于晋中市图书馆属于新建,因此没有基础数据,故相关项不合格)。第三方暗访结果反馈:在暗访指标中,1项不合格,不合格项为设施错时开放时间,第三方暗访最终得分为75.1分。督查组认为,晋中市创建工作值得肯定的是:市县两级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创建工作办公室,将示范区创建列入了2017年深改组重点督查任务;制定出台了《晋中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考核细则》,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了相关制度;创建期间,先后投入20多亿(市级10.7亿)资金建设重点公共文化设施,今年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文化惠民能力持续增强。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全民文化行动”“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建设成为晋中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亮点。根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以及第三方暗访和问卷调查情况,督查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强化创建的主体责任;加大和加快设施建设的力度和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提高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督查组建议晋中市委、市政府要严格按照示范区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尽快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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