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遂昌湖山派出所在日常走访调查中获悉,辖区内有人在未取得猎枪证和狩猎资格的情况下,使用猎枪和土铳上山打猎。民警通过多日排摸,连续查获了三起非法携带枪支案。
现场查获猎枪
曾某斌、苏某林和陈某明三人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的,被当场抓获。并查获土铳一支,猎枪两支,未使用的猎枪子弹7枚。
查获的枪支和子弹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购买枪支,及时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