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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锅端!下城警方打掉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

    时间:2017-05-18 20:27:00  来源:  作者:

    有一个场景,大家一定不陌生,来电显示一个陌生的号码,一接起电话:

    “先生您好,我们这是XX楼盘,您有兴趣了解一下吗...”

    类似的推销电话,小编一天接俩都不算啥稀奇的......

    不过这可真让人纳闷,他们是怎么知道我们联系方式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伴随信息网络技术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益严重,并处于高发态势。这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存在密切关联......

    就在几天前(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

    这不,杭州下城警方刚破获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日前,下城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辖区石桥新华经济园内某公司员工有网上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随后,网警大队联合石桥派出所、长庆派出所、武林派出所、潮鸣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暗访,果然...这个事情不简单...

    警方从涉案电脑中现场取证获取的部分聊天记录。

    他们竟然掌握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看这架势,似乎他们就是以交换用户个人信息来获取客户资源。5月4日下午,下城警方出动警力20余人,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民警对该公司推广部30多台电脑连夜进行现场勘验。最终,确定其中24台电脑中存放着超过1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这么多条数据...小编表示已惊呆...随后,民警将24名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该公司为了推广业务,在网上联系他人交换各类服装类公司联系人信息。目前,共有12名犯罪嫌疑人因交换的数据达到1万条以上,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下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查深挖中。

    据小编了解,涉案嫌疑人中竟超一半为95后。这些刚入社会的“新鲜人”,盲目工作竟不知自己涉嫌刑事犯罪,看来他们的法律知识累积太少...

    蜀黍普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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